醫療儀器科(前稱醫療儀器管制辦公室)於2004年7月成立,負責推行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及制定長遠的醫療儀器法定規管架構。
實施規管的目的,一方面是要確保本港市民可以適時用到安全、具成效並按原擬設計運作的醫療儀器,另一方面則要避免對業界構成不必要的負擔。因此,建議日後的醫療儀器規管架構將根據國際醫療器械監管機構論壇(前身為全球協調醫療儀器規管專責小組)建議的分級制度,採用以風險為本的方針,按醫療儀器所評定的風險級別,釐定規管的程度。
為了提高市民使用醫療儀器的安全意識,並讓從業員熟悉未來的強制規定,政府在2004年11月26日實施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醫療儀器列表已上載至本網頁,以供公眾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