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醫療儀器科將於2025年1月21日易名為醫療器械科,英文名稱則維持不變。所有已發出的表列證書維持有效,直至有效期屆滿。如有查詢可聯絡醫療器械科。)
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有關指南(可攜式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