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實施採購醫療儀器新規定

衞生署實施採購醫療儀器新規定

繼衞生署早前推行採購醫療儀器試行計劃,衞生署已於2023年6月21日起實施採購醫療儀器新規定。在新規定下,衞生署於採購所有適用醫療儀器*時,將優先考慮已表列於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下的醫療儀器。

新規定有助確保本署所採購的醫療儀器能在安全、品質及性能上均能符合國際標準。而醫療儀器科的安全警示監察系統及醫療儀器醫療事件呈報系統亦能進一步保障公眾健康。

有興趣向衞生署就醫療儀器採購提交投標/報價的業界,請盡快為其II/III/IV級的一般醫療儀器或B/C/D級的體外診斷醫療儀器申請於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表列 。醫療儀器表列申請表和指南文件,可在此處下載。

有關新規定的詳情,請參閱附上的文件

有關申請列入成為政府供應商的詳情,請參閱以下連結

就其他採購要求的詳情,請參閱衞生署個別採購部門發出的採購文件。

如對醫療儀器的定義和分級有疑問,請聯絡醫療儀器科:

電話 : 3107 8484
傳真 : 3157 1286
電郵 : mdd@dh.gov.hk

最後更新日期為2023年10月17日

註:

* 適用醫療儀器是指根據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的醫療儀器分級中II/III/IV級的一般醫療儀器和B/C/D級的體外診斷醫療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