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自2023年6月21日起已實施第一階段採購醫療儀器新規定。在此基礎上,衞生署正準備於第二階段加強是項規定。
第二階段新規定之加強措施將分為兩個時期實施:
新規定配合政府優先考慮符合安全、品質和性能要求的醫療儀器於公共醫療機構中使用。我們明白加強措施的實施會令醫療儀器申請表列數量增加,為預留足夠的時間處理您的表列申請,有興趣向衞生署就醫療儀器採購提交投標/報價的業界,請盡快為其適用醫療儀器申請於醫療行政管理制度表列。醫療儀器表列申請表和指南文件,可在此處下載。
有關新規定的詳情,請參閱附上的文件。
有關申請列入成為政府供應商的詳情,請參閱以下連結
就其他採購要求的詳情,請參閱衞生署個別採購部門發出的採購文件。
如對醫療儀器的定義和分級有疑問,請聯絡醫療儀器科:
電話 : 3107 8484
傳真 : 3157 1286
電郵 : mdd@dh.gov.hk
最後更新日期為2024年7月4日
* 適用醫療儀器是指根據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的醫療儀器分級中II/III/IV級的一般醫療儀器和B/C/D級的體外診斷醫療儀器